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按照财政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将2022年下半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统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具体方案于2022年6月25日前报与我局备案。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6号)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