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出租车上顺走装7000多元现金手包 渝中民警半小时找上门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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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仅用半个小时就帮我把包找回来了,挽回了7000多元损失呀。”82日上午市民汪先生专程将一面写有:“为民排忧、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菜园坝派出所旷怡、朱云龙两位民警手中,感谢他们积极作为,帮助自己寻回掉在出租车上装有大量现金的手包

据介绍,718日下午120分,汪先生急匆匆地来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菜园坝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刚刚乘坐出租车从江北来到菜园坝,到达目的地后,手机支付车钱后就下车了。不过,刚下车就发现自己随手拿着的钱夹手包,遗落在了出租车的后排座位上,包里总共装有7400多元的人民币和港币,以及各种重要的证件。他没有注意出租车号牌,于是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旷怡、朱云龙二人立即展开查找工作通过调取汪先生下车地点周边的监控录像,快速确定了出租车车牌很快与出租车驾驶员取得了联系。随后,在进一步的调查中,锁定了一名中年女性乘客很有可能捡走了手包。

“在汪先生下车后,这位女乘客紧接着上了车。我们调取车内监控,发现她上车后,很快就看到遗落在后排座左侧的手包。在盯了一眼后,有明显拿起,放进自己提包里的动作。”民警继续循线追踪,确认其下车位置后,随即来到该小区,通过识别走访,于当天下午150分,敲开了这名女乘客家的大门。

刚开始,该女子面对民警询问,拒不承认曾经坐过出租车,也没有捡到汪先生的包。紧接着,民警拿出车内视频截图,女子顿时哑口无言,自觉从屋里拿出了顺走的手包,但仍坚持称没看到里面有现金。民警又耐心对其展开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最终女子将现金和手包全部归还给了失主。

渝中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外出应妥善保管随身贵重物品,同时倡导大家发扬拾金不昧传统美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捡拾财物价值达到一定金额,且拒不归还的,同样涉嫌违法,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民如果捡到他人财物,又找不到失主,可选择报警处理,切不可心生贪念,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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