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工作指引

来源:市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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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建立“敢担、愿担、能担”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适用业务,针对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双创”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的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在不违反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年度融资担保代偿率未超过5%的,该年度发生的代偿,原则上不追究担保机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三是明确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工作人员可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责任等11种情形,以及不得免责的9种情形。四是明确了尽职免责工作流程,具体包括尽职调查、尽职评议、责任认定等环节。五是落实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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