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28N/2021-00127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体裁分类 人员招录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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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关于渝中区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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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渝中区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周六)、4月18日(周日)

因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日期不同,请考生务必对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仔细查看附件对应日期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二、专业技能测试报到地点

重庆大同实验学校(渝中区大同路10号)8楼会议室。

三、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须提交材料

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携带者不准进入候考室。

(二)考生按时到达规定候考室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务必于测试当天8:00前进入规定候考室。超过规定时间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2.进入测试人员请于专业技能测试当天提前到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查看现场张贴的《分组情况》,并按照现场指引路标到达指定候考室(特别提醒:因现场张贴地点距候考室有一定距离,请考生务必提前到现场查阅专业技能测试分组及候考室分布,确保测试顺利进行)。

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示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综合面试人员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公示:

(一)现场公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当日,在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大门处张贴公示。

(二)网站公示:专业技能测试全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特别提醒:

1.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对于来自境外、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以及14天内有境外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并开展核酸检测等必要的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并获得健康码;对于所有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程卡、健康码、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 2021年4月17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附件2: 2021年4月18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1年4月17日专测人员名单.xls
附件2 2021年4月18日专测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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