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服务终“破冰” ——渝中区伤残退役士兵罗辑“安置购房记”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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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的山城重庆,空气中多了几分往年同期未有的凉爽。当天是罗辑和父亲商定好乔迁新居的日子。小区门前,迎接他们的是早已等待多时的重庆市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当工作人员为他打开房门的那一刻,罗辑成为了重庆市首位退役移交安置地方后,由地方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商品房的因公1级伤残退役士兵。

2011年罗辑在工作中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1级伤残。从2012年起至2019年一直未能移交安置,成为重庆市移交安置工作中的历史难题。

根本矛盾点在哪里?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立即专题部署研究,副局长秦春朝亲自带队上门,当面与罗辑及其父亲沟通交流。“住房保障我们可以为他购置商品房。后续治疗,我们在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的基础上,会积极利用‘解三难’资金开展帮扶。”副局长秦春朝当即拍板。为进一步打消疑虑,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邀请罗辑与往年移交安置的伤残退役士兵现场视频连线,面对面直接沟通了解实际保障情况。在了解到罗辑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后,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联系罗辑前妻,通过动员前妻,共同做好罗辑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赴万州与部队主要领导协调,提出“驻地给一点、战友捐一点、社会筹一点”的资金解决方案,力求为罗辑争取最大利益。

第三次、第四次……一轮轮的推进,分歧一次次缩小,理解和信任也在一次次拉近。第五次推进会终于云开雾散,20201215日,三方签署协议,完成移交安置,解决了历时9年的移交安置难题。

为伤残退役军人购置商品房,在重庆市没有先例。移交后,首要任务就是落实住房保障。根据规定,达到一定等级的伤残退役军人由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保障,但文件只规定了按一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确定经费标准,却没有具体的落实细则,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很多问题都不够明确。“以前没有先例,不代表我们不能做,我们要在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争取退役军人利益。”副局长秦春朝说。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最终决定通过购买商品房的方式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也就有了先前当即拍板的一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综合了个人申请和意愿、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近期商品房成交均价、经费最终核拨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了方案。”购房过程中,工作人员与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民政局、住建委、财政局等多次协调沟通,先后20余次到意向区域对商品房进行考察,全程参与房屋的过户、纳税、登记工作,面对面、手把手的具体服务,罗辑及其父亲十分感动。

“服务退役军人,我们不能循规蹈矩,要主动‘揽事’,最大限度的服务、帮助他们,在政策执行中,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办’,这样才能把服务工作做到对象心坎里去。”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越德川局长说。近年来,渝中区先后通过发放义务兵家属就诊优先卡、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举办成渝“双城”经济圈退役军人专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对部分困难退役军人落实公益性岗位、携手驻地部队开展“情暖退役老兵”帮扶活动等一系列实招实事,把政策的“大好事”,变成到手的“暖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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