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19-02058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2-22 发布日期 2019-02-22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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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19-02-22
发布日期 2019-02-22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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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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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按区机构改革方案由原渝中区文化委员会(体育局)与渝中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文物博物、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遗产保护、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体制改革。(三)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服务。整合文化体育资源,规划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协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和监督文艺社团工作。(四)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整合文化体育产业业态,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综合集成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文化体育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负责辖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五)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指导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文物博物有关行政审批和指导管理。(六)负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文化人才建设工作。把握正确文艺创作导向,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生产;负责文化人才建设,扶持推动文艺院团发展。(七)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监管文化体育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负责文化体育市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八)负责版权管理工作。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九)负责推动文化体育与科技融合工作。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和体育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十)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十一)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十二)负责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促进文化对外贸易。(十三)编制渝中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十四)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十五)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配合项目业主进行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等旅游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十六)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会活动;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工作;(十七)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线路产品开发、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十八)负责全区一般旅行社的审批,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备案,对一般旅行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宾馆饭店评定复核和3A以下景区(点)评定复核;(十九)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十)推动全区国内外旅游交流与合作;(二十一)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合法利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二十二)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二十三)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二十四)负责区域内旅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二十五)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二十六)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十七)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二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公共文化科、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体育科、综合科、旅游发展科和行业管理科)、6个直属事业单位(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旅游监察执法队、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和区体育运动学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和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汇总数据。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8.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8.27万元,比2018年减少401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61万元,比2018年减少36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93.66万元:公务应急车购置经费15万元、综合执法车购置经费18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500万元、文化产业管理工作经费70万元、文体行政审批经费16万元、购书经费130万元、街道社区文化工作经费153万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140万元、送戏等文化惠民工程经费100万元、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场馆运行费用600万元、文体市场稽查经费69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经费10万元、文化系统体制改革保障经费130万元、旅游安全服务外包经费3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280万元、旅游环境专项治理经费45万元、旅游人才培训工程经费50万元、旅游宣传营销奖励经费550万元、旅游资源普查经费50万元、西部公交旅游观光车补贴经费300万元、渝中半岛游客中心租金291.16万元、智慧旅游平台运营维护经费250万元、文物日常管理维护经费50万元、非遗及古籍书保护经费30万元、文物设施开放经费100万元、国家级文物维修补助经费30万元、郭沫若故居工程103万元、、法国领事馆旧址三防工程134.88万元、湖广会馆消防工程854.34万元、国民外交部旧址修缮工程404.06万元、中国银行旧址工程90万元、传统体校项目经费15万元;竞训经费5万元、体彩销售工作经费100万元,体校射击馆改造经费80.22万元、城市候机楼项目建设经费300万元、全域旅游标识标牌建设经费200万元、全域语音讲解系统建设经费100万元、渝中半岛旅游区智慧旅游服务提升工程1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36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一次性项目已实施完毕,故不在安排经费,如文物遗址维修规划等。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资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7.21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中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经费247.21万元、体彩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支出1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23.21万元,主要原因是除一次性群体活动项目已实施完毕外新增地方旅游项目开发经费;主要用于渝中半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群众体育活动和比赛、青少年队伍竞训、场馆运行维护、社区健身路经设备更新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无国资经营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8.3万元,比2018年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减少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2018年减少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比2018年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等7家的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6.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为机构和人员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87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04.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640.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和委属各单位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综合执法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殊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

5、专用名词解释。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图书馆:反映图书馆方面的支出。

(4)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室支出等。

(5)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6)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8)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9)运动项目管理: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10)旅游发展基金支出:反映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的支出。

(11)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下载: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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