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推进辖区协议医药机构信用考核工作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12-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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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协议医药机构管理,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引导作用,引导协议医药机构恪守诚信、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良性运作机制,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区医保局制订了《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协议医药机构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分级分类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办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和诚信履行服务协议,采取自检自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查实的问题均纳入年度考核。主要分为协议履行、基金绩效、自律管理、满意度评价、奖励等内容,由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能职责分别对本级协议医药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区医保局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促进协议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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