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2-00020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16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2-00020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16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质量安全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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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划入原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处(重庆市渝中区城市建设档案室)承担的承办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职责。 执行国家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事务性工作,受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和技术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安全等级评定、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结构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抢险排危技术方案的指导工作,为城市房屋拆房施工、物业领域、直管公房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负责全区危房动态监测和信息维护工作,参与房屋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评估险情;承办辖区内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质量安全中心下设21室:综合办公室鉴定检测部、白蚁防治管理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鉴定检测部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事务性工作,受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和技术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安全等级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结构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抢险排危技术方案的指导工作,为城市房屋拆房施工、物业领域、直管公房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负责全区危房动态监测和信息维护工作,参与房屋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评估险情;承办辖区内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白蚁防治管理部主要负责: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本单位系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1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86.66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渝中区危房动态监测专项。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11.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6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16万元,比2021年增加8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6万元,比2021年增加13.66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9万元,比2021年增加7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渝中区危房动态监测专项。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1年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1年增加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73万元,比上年减少6.47万元,主要原因全区公用经费标准降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1.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韩妮妮 联系方式6384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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