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736554073R/2022-00126 发布机构 渝中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6 主题分类 惠民利民
体裁分类 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发改〔2022〕110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736554073R/2022-00126
发布机构 渝中区发展改革委
主题分类 惠民利民
成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日期 2022-04-26
体裁分类 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发改〔2022〕110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安排,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政研〔2022463号),在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现对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行任务分解,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

附件:渝中区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此件公开发布)                                                        2022422

附件

渝中区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推出消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

(一)开展千万消费券惠民促消费活动。联动第三方支付平台,面向市民发放消费券,重点投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企业,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支持商贸企业促消费,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消费券发放、购物补贴等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旅委、区财政局)

(二)优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线上线下融合发行商贸、文化和旅游、体育联名银行卡,推出特惠商户、特定景区门票、特定体育场所、特定旅游项目、旅游区专属纪念品等持卡消费专项折扣活动。鼓励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扩大大宗商品消费。(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旅委)

(三)培育主力消费人群。大力吸引Z世代、女性消费群体、高品质商务精英人群,开展咖啡文化节、潮享夜渝中等主题活动,支持商贸重点企业进机关、进楼宇、进社区开展内购会、团购活动。鼓励有关生产经营和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对重点消费人群的优惠促销力度,进一步带动主力人群消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妇联,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巩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发尽发及时发。推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提前分期预支年终奖励薪酬。及时落实市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积极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调整事宜。深化工会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对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实施补助,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把合理福利待遇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慰问军属和退役军人,特别是对困难退役军人加大帮扶援助力度。(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总工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稳定扩大重点和大宗商品消费

(五)支持商贸行业大力促销。对开展促销活动效果好、贡献度大、2022年前三季度累计零售额(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渝中区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旅委、区财政局)

(六)壮大汽车消费。贯彻执行好20223-6月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自然人给予每辆2000元补助全市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扩大覆盖面与参与率。引导各大汽车品牌商、代理商叠加各类优惠打折力度,推动汽车消费升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七)积极促进绿色消费。积极支持家电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争取市级奖励扶持。鼓励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等国家级、行业性称号,争取市级资金奖励。完善再生资源再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文旅委,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八)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参加全市春季和秋季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以及网上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区住建委;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各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文化旅游消费行动

(九)支持实体书店增强文化消费引导功能。以发放消费券、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形式支持实体书店引流消费,支持实体书店向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以图书展现+全民阅读+文化旅游、餐饮消费、科技科普、医疗卫生、非遗传承等形式,赋能展会、助力书香重庆建设。(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旅委、区商务委,各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

(十)抓好景区促消费活动。促进文创企业与渝中区A级景区合作,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激发居民消费热情。(牵头单位:区文旅委)

(十一)促进文旅消费复苏。持续开展第七届重庆渝中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渝中区体育消费周、渝中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等活动,做强全球不眠夜文化旅游品牌活动影响力;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各类市场化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发放渝中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复苏。(牵头单位:区文旅委)

(十二)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重庆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指导行业协会依据标准开展等级评定,促进住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破解民宿、休闲旅游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房屋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区文旅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挖掘旅游购物潜力。强化老字号品牌产品网络营销,研发推出创新品牌,支持举办老字号文化节,开展老字号跨界联名展、抖音直播等活动。持续开展网上年货节,联动区域电商平台开设年货促销专区,整合各重点商贸企业拓展线上促销,销售渝中特色年货产品,开展渝味幸福年短视频带年货活动。鼓励电商平台设立文旅产品销售专区,支持二厂、十八梯、山城巷等热门旅游目的地开展各类文旅产品市集活动。鼓励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来福士城市候机楼等免费开设展销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旅委)

(十四)支持开拓客源市场。持续深化与机场集团合作,实施重庆飞·山城游奖励政策,鼓励航空中转旅客到渝中区旅游、住宿、消费,促进航空中转客流转化为旅游消费主体。(牵头单位:区文旅委)

四、优化消费环境

(十五)强化地铁生活服务载体功能。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在规划、消防等方面对地铁站开展剩余空间的商业利用予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铁站内一节站一策打造一批商业小店,引入便利店、咖啡店、奶茶店、甜游品店等消费业态,对店面租金首年减半收取。(牵头单位:区住建委;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支队)

(十六)支持便利店便民化发展。对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盲点区域拓展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对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费用按照经营面积给予一定补助。(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七)加大展会活动场地保障。鼓励商业运营中心、零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等在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公益性广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对企业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展会活动的,相关部门优先保障场地并减免使用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八)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县)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牵头单位:区文旅委;责任单位: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12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关区级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附件下载:

附件:渝中区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docx

文件下载:

渝中发改〔2022〕110号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一图读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