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中住建〔2023〕2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329号令)和《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渝中府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中建交〔2017〕119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1 |
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 |
渝中建交〔2017〕119号 |
2 |
关于开展渝中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 |
渝中住建〔2021〕133号 |
3 |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主体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
渝中住建〔2021〕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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