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渝中区2021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
补贴金额标准的通知
渝中住建〔2021〕262号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完善我区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21〕1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发布重庆市2021年度租赁补贴金额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建住保〔2021〕4号)文件,按照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经区政府第166次常务会审议,现就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标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一是我区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在我区稳定就业的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在我区稳定就业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无户籍限制)。各类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按渝建发〔2021〕1号文件执行。
二、确定租赁补贴金额标准。2021年度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标准为23元/平方米,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各类保障对象的补贴面积、补贴系数、补贴期限标准按渝建发〔2021〕1号文件执行。
三、精心组织,稳妥推进。相关部门要根据渝建发〔2021〕1号文件的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工作流程,做到人员到位、机制到位、工作到位。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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