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关于在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中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中进一步落实好通行“白名单”制度的通知》(渝肺炎组社〔2022〕44号)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小区应急保供人员出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保障群众及时就医和紧急外出等需求,对孕产妇、急难危重病人及其陪护人员无条件放行;对因紧急突发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及时放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社区。
二、非高风险区,医护人员、基层干部、公安干警、志愿者、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保供、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一线防疫和生活保障工作人员,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等城市保障从业员工,生活物资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电商平台、团餐配送、零售药店、加油站、快递配送、家电维修、物业管理等从业人员,持疫情防控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出小区。
三、高风险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