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网址 | http://qwhw.cqyz.gov.cn/ |
电 话 | 023-63765151 023-63765152 63318183(传真) |
地 址 | 渝中区金汤街74号6楼 |
机构领导 | 何俊生 党委书记、区文化委主任、区体育局局长(兼) 主持文化委党委和文化委(体育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统战、老干部工作。 分管办公室。联系文化行政执法大队。 朱 健 区文化委副主任、区体育局副局长(兼) 援藏,不参与分工。 卢永军 党委委员、区文化委副主任 负责人事、人才、非公党建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体育行政审批、版权管理、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扶持、招商引资、行业统计。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联系辉翔公司、区域重点企业、院团。 马 佳 区文化委副主任 负责财务管理、工会、团总支、妇联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交流、文艺创作、重大演出赛事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竞技体育、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共文化科、体育科、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体育运动学校。 杜胜凯 党委委员、区文化委副主任 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博工作。统筹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文化遗产保护科、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李 渝 党委委员、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扫黄打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办公室。 张凤华 党委委员、区文化委调研员 负责信息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 刘 燕 区文化委调研员 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 副主任AB角: 卢永军 杜胜凯 马 佳 李 渝 张凤华 刘 燕 |
机构简介 |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和目标管理;负责文秘、信息、机要、应急、保密、档案、修志、政务公开、对外交流、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审计、统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公共文化科(文化遗产保护科) 负责拟订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资源采购配置;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承办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街道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指导管理文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文艺创作,扶持推动文艺院团发展;指导监督文艺社团工作;负责拟定文化遗产(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民办博物馆等有关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和重大文博项目的实施;负责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区文物、博物馆安全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监督。 (三)产业发展科 负责拟订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建设重点项目规划统筹工作;负责区域内文化体育产业指导工作,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企业发展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指导推动文化体育产业集聚区(园区、基地)建设,推动文化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体育产业中小微企业发展;负责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初审和管理;开展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对外贸易;负责辖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承担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培育和建设现代文化体育市场体系,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监管文化体育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实施著作权保护管理工作,查处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鉴定工作;承担文化体育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的监管和审查;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负责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行业协会;负责文化体育市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体育科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实施国民体质监测;组织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监督指导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核和审批;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负责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核申报及审批;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 |
职能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文物博物、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遗产保护、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体制改革。 (三)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服务。整合文化体育资源,规划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协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和监督文艺社团工作。 (四)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整合文化体育产业业态,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综合集成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文化体育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负责辖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指导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文物博物有关行政审批和指导管理。 (六)负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文化人才建设工作。把握正确文艺创作导向,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生产;负责文化人才建设,扶持推动文艺院团发展。 (七)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监管文化体育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负责文化体育市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八)负责版权管理工作。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 (九)负责推动文化体育与科技融合工作。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和体育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化建设。 (十)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 (十一)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 (十二)负责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促进文化对外贸易。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