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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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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渝中区发展绿色金融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人才保障、加强正向激励等四个方面。具体来讲,包含了注重统筹推进、注重政策宣传、注重财金联动、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及培育、注重对产业部门及金融机构的考核激励等细化措施。

区金融办 2023-06-26
渝中区发展绿色金融具体举措有哪些?

答:具体举措共19条,包括进一步集聚各类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绿色投融资,鼓励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绿色信贷和保险产品,推动投资基金支持绿色科技项目,推动绿色企业上市挂牌,引导区内重点金融机构科学制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碳足迹核算,参与培育优化碳交易市场,探索金融支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示范路径,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样本,加快打造重庆绿色金融大道,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打造绿色金融数字化发展平台,建立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库,扩大绿色金融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成渝地区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

区金融办 2023-06-26
渝中区发展绿色金融工作方向有哪些?

答:工作方向主要是九个方面,包括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绿色金融领域开放合作,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等。

区金融办 2023-06-26
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的目标是什么?

答: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主要达成五个方面的目标。包括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有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更加融合、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成效更加显著、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更加高效。力争到2025年末辖区绿色贷款余额全市占比25%以上,绿色债券余额全市占比稳定在30%以上。

区金融办 2023-06-26
渝中区发展绿色金融的意义是什么?

答:发展绿色金融,是渝中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我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主承载区。

区金融办 2023-06-26
渝中区申报企业挂牌上市扶持的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或管委会初审后报送至区金融办,逾期不再受理。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的通知。

区金融办 2021-12-31
渝中区支持绿色企业挂牌上市的财政扶持标准是多少?

    (一)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绿色企业,成功上市后再额外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扶持;
    (二)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绿色企业,再额外给予一次性50万元扶持。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的通知

区金融办 2021-12-31
渝中区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财政扶持标准是多少?

    (一)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50万元扶持:审核通过并正式挂牌交易后给予一次性150万元扶持,首次进入创新层挂牌交易的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扶持,首次进入精选层挂牌交易的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扶持;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的,按照上市企业扶持标准给予差额扶持;
    (二)对完成股改并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长板、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扶持;对完成股改并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科创板、孵化板、青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扶持。
    帮助信息: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设置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
    (2)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简称“重庆OTC”,是经市政府授权、中国证监会备案的重庆市唯一额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专精特新板、成长板、科创板、孵化板和青创板。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的通知。

区金融办 2021-12-31
渝中区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及再融资的财政扶持标准是多少?

(一)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在重庆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100万元扶持,上市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或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受理后给予100万元扶持,成功首发上市后给予300万元扶持;
    (二)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扶持;
    (三)对将注册地及纳税登记地迁入渝中区的市外上市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00万元扶持;
    (四)境内外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的,按照再融资额的0.2%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的通知。

区金融办 2021-12-31
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适用对象是哪些?

适用于本办法的挂牌上市企业,是指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渝中区,存续期满一年,拟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且已纳入渝中区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的企业。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20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办法》的通知。

区金融办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