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第48次常委会会议、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
二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办、考核,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是动态管理。《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决策事项目录的,经研究论证后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照目录编制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牵头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渝中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
渝中区医保局 |
2023年7月 |
2 |
渝中区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
渝中区商务委 |
2023年5月 |
3 |
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
渝中区司法局 |
2023年11月 |
4 |
编制重庆市渝中区绿地系统规划 |
渝中区城管局 |
202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