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区共建区域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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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0年度市区共建区域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我区将择优推荐1名至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重点实验室定位

区域重点实验室通过市区共建,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布局与区域特色,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与科研团队,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区域重点实验室围绕市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提升“从01”原始创新研究能力,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生物医药、公共卫生等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1. 依托单位是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保证每年为实验室建设发展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我区每年为区域重点实验室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支持经费;

2. 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一般应为申报单位自主建设且有效运行1年以上的实验室;

3. 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研究基础和行业特色,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4. 实验室主任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为依托单位固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5. 有较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创新意识强、相对稳定的科技创新队伍,并具有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能力。区域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2人,且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30%

6. 实验室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区域重点实验室8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与研究方向配套且满足研究需求,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等特殊行业的实验室可适当低于以上标准;

7. 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科技创新绩效比较显著。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报送

本年度申报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填写申报书。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类别对应填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见附件)。

(二)依托单位审查。依托单位对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报送至主管部门渝中区科技局。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依托单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1套报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平台评估服务部。

(四)电子邮件报送。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统一生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名称”。

四、有关说明

(一)实验室名称。区域重点实验室按照“×××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命名。

(二)合作协议。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须提供合作协议书。

(三)申报要求。申报的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不能与现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不能重叠。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联合申报。

(四)申报时限。申报起始时间为202076日(星期一)上午9:00,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724日(星期五)下午1700,请于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纸质件和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地址。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区政府大楼908室。电子版发送地址:840051348@qq.com

五、咨询电话

周明涛   63765128

郭冰蓉   63765285

附件: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区域类)

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07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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