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部署,我区将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五)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5份,用A4纸印制
(二)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申报地区或单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文旅委。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
(三)申报材料齐备后,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联 系 人:廖红,孙明
联系电话:63841188
电子邮箱:910460577@qq.com
邮 编:400010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 中山三路32号文图大厦11楼
附件:1.重庆市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