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试行)》(渝中府办〔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企业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政策兑现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渝中区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政策内容:支持企业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
(四)企业2024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 申报资料要求
1、支持企业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对承接国家、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实际到账并使用国拨经费、市级资金的20%给予配套。以上资助,单个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经费支持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2)《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申请表》(见附件2);
(3)国家科技部或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立项合同;
(4)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收到的国家科技部或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项目拨款经费证明等。
请申报企业于11月1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渝中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科208办公室。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现场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等进行初审,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负面清单审核,确定扶持金额,复核无误后报区政府审定再拨付。
2、其他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对照以上条款的具体要求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773761550@qq.com。
联系人:颜卫娟,联系电话:023-63765285
附件:1.《企业信用承诺书》
2.《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申请表》
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