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0号)要求,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未及时确认返还信息的单位予以公示,请公示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及时确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公示期满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享受本次稳岗返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5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30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023-63557820,电子邮箱:yzjysybx@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附件:稳岗返还未确认单位公示表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