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无害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区直管公厕化粪池和弃管化粪池清掏维护管理;2.负责渝中区全区直管公厕化粪池和弃管化粪池输粪管道疏浚、维护工作;3.负责直管公厕化粪池和弃管化粪池输粪管道和化粪池配建的窨井定期清掏疏浚、维护、保养工作;4.负责渝中区范围内直管公厕化粪池粪便清运管理;5.无害化处理场高浓度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运行管理;6.负责全区公厕化粪池,输粪管道和粪便处理设施的维护、改造建设;7.负责周边主城区粪便无害化应急处置、处理;8.负责输粪码头设施、环卫专用趸船的维护管理和码头系泊设施的使用管理;9.负责真空吸粪车、化粪池清掏作业等各类环卫专用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10.负责渝中区社会单位化粪池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及排危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无害化管理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职责任务,内设股室8个:组织人事股、行政综合股、财务股、业务股、处理场、基建股、安全管理股、退休服务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60.67万元,支出总计2560.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36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8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6.63万元,占99.6%;事业收入0.98万元,占0.04%;其他收入8.51万元,占0.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74.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5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5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39.93万元,占56.4%;项目支出1111.24万元,占43.6%。此外,结余分配9.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6.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新晋在编人员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新晋在编人员购房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往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无法按期付款而追减经费。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新晋在编人员购房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往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无法按期付款而追减经费。
3.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3.70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75.73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3)城乡社区支出1829.89万元,占7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往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无法按期付款而追减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57.3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晋在编人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36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工资福利从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劳务费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6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按渝工发〔2023〕5号执行,厉行节约工会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452.0%,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17辆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由项目维护费调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452.0%,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17辆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由项目维护费调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2.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4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渝中区化粪池(444)座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和物业管理费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045.9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化粪池及粪便处理经费:每月检查化粪池348座、全年粪便无害化处理超额完成,完成量5.9万吨、全年化粪池粪便清运超额完成,完成量5.9万吨、全年清掏化粪池数量超额完成,完成量231座、黄沙溪环保绿化基地宣传接待人次超额完成,完成量258人次、每月检测化粪池气体浓度356座。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特殊情况下及时调整指标值,使其符合工作需要并确保绩效指标如期完成。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坚 023-6391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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