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城市管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拟订城市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拟订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区道路、桥梁、隧道、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4.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实施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和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收运;监督指导街道、社区以及社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5.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各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6.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7.负责区级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公园建设、管理;牵头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街道、社区及社会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工作。8.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街道(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9.负责城市管理的监督、评价、指导、考核工作。10.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改革、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1.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12.负责路内停车场和室内停车楼(场、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13.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城市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开展执法人员和市政园林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强化队伍建设。14.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工作。15.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下属13个基层单位,包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区城市照明维护中心、区城市无害化管理中心、区绿化维护管理处、重庆市鹅岭公园管理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区解放碑城市综合管理所、区朝天门城市综合管理所、区上清寺城市综合管理所、区华西市政绿化工程部、区第二绿化工程队。
纳入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共12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区城市照明维护中心、区城市无害化管理中心、区绿化维护管理处、重庆市鹅岭公园管理中心 、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区解放碑城市综合管理所、区朝天门城市综合管理所、区上清寺城市综合管理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27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12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46.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102.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02.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4,046.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273.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1,123.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5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4.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02.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3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72.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24.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24.09万元,比2025年减少14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20.88万元,比2025年增加1,8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后勤辅助类人员、行政辅助类人员经费调入基本支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803.21万元,比2025年减少1,97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后勤辅助类人员、行政辅助类人员经费调入基本支出、减少重庆主城区“两江四岸”文旅项目夜市“开灯仪式”一次性经费682.51万元、减少鲜花长效经费500万元等,主要用于市政、绿化、环卫、照明、公园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46.59万元,比2025年增加4,046.5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年中追加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69.59万元,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77万元,主要用于渝中区长江二路147号等小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911.05万元,比2025年减少216.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9.05万元,比2025年减少21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3.32万元,比上年减少1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93.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9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93.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93.2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03.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珊 联系方式:023-63926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