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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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深化认识,把准方向,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继续以重庆市渝中区政府网站为基本发布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持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发布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3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及所有下属基层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1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1条、部门动态类信息33条;公示渝中区城市供水季度水质抽样监测报告4条、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项目信息2条;更新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信息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领导信息11条、重庆市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1条、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23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6条。同时,在信用渝中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公示32条。2023年,我局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被渝中区委办《渝中要情》采用28条,被渝中区政府办《渝中政务》采用34条,被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采用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9件申请人为公民、1件申请人为法人,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10件申请中,5件申请属于予以公开范围,4件申请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申请属于重复申请不予以处理。10件申请均已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原有的“录入员”账号基础上,再添加启用“审核员”和“签发员”两个账号,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来源核实核准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使“三审三校”制度更加完善。二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及渝中区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和全区供水企业及环卫、城市公园、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基本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便民为原则,以服务为宗旨,继续完善局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栏目功能版面并丰富内容,在局网站页面单独设立“政策文件”“预算决算”“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专题内容,不断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提升局机关科室(队)和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规范公开行为。办公室牵头定期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逐一督促相关科室(队)、单位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更新并公布《重庆市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更加方便市民查询了解城市管理工作。三是继续深化业务学习,组织专人参加渝中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局机关科室(队)沟通反馈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6.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漏补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使公众获取信息更优质、便捷和全面;二是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强,不断增加政策解读文件的多样性。

(二)2024年将采取的改进措施

我局将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与深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用。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版面和内容,精细制作、精细管理、精准推送,确保公众查询更方便、理解更容易。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到信息及时收集、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三是积极推进“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栏目建设,持续丰富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内容,持续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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