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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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为基本发布平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水平。2024年,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4条:一是发布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4年版)1条、重庆市渝中区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版)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13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及所有下属基层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条、部门动态类信息32条。二是转发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条、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1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1条。三是公示渝中区城市供水季度水质抽样监测报告4条、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项目信息11条、更新渝中区城市管理局领导信息11条及机构职能信息1条、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公示25条。同时,2024年,我局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被渝中区委办《渝中要情》采用21条,被渝中区政府办《渝中政务》采用47条,被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采用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均为公民,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2件申请中,1件申请属于予以公开范围,1件申请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件申请均已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制定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事项清单,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三员”(录入员、审核员、签发员)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三是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及渝中区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和全区供水企业及环卫、城市公园、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基本信息。四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利民便民为原则,配合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调整局网页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版面,使各栏目更清晰明确,便于查找浏览。在局网站页面原有坚持上,整合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新设“市政服务”版块,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专题内容,增设“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发布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不断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继续深化业务学习,组织办公室及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专题视频培训1次及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馈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能力。二是办公室牵头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定期梳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逐一督促相关科室(队)及各单位整改,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发布有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更新并公布《重庆市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版)》《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4年版)》,更加方便公众了解查询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0.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我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虽调整了局网页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版面,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用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使公众获取信息更优质、便捷和全面;二是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力度不够,政策文件的精准服务还需加强。

(二)2025年将采取的改进措施

坚持利民便民原则,增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与深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出台前的研判分析及出台后的宣传解读,特别是注重政策文件出台与公众需求的互联互通,突出信息精细制作,确保公众查询更方便、理解更容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市政服务”“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栏目建设,持续丰富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内容,持续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到信息及时收集、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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