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拟订全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指导全区财政工作;(五)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财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六)管理全区财政收支,分配财政资金;(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八)负责全区罚没财物管理工作;(九)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十)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二)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十四)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十五)审核对外融资;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十六)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事科、社保科、资产和企业管理科、经建科、会计科、绩效科、财源科;下属2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和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5.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45万元,比2018年减少24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51万元,比2018年减少64.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待考核后纳入追加预算;项目支出680.94万元,比2018年减少181.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建设经费90万元,协税护税平台建设费用60万元等,2019年无此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及相关软件系统正常运行,全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的支出。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国资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国资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0万元,同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接待费3.3万元,同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同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1.4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0.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渝中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5.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项目支出涉及到的功能科目: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
2010607信息化建设。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咏梅; 联系方式:023-6370491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