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5.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财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6.管理全区财政收支,分配财政资金;
7.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
8.负责全区罚没财物管理工作;
9.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0.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2.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监管责任;
13.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4.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15.审核对外融资;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
16.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资产和企业管理科、经济建设科、会计科、预算绩效管理科、财源建设管理科;下属2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会计委派管理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评审中心)和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其中重庆市渝中区会计委派管理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评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9.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05.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1.5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1.28万元,两项品迭后增加105.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9.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02万元,比2021年增加1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38万元,比2021年减少115.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41.64万元,比2021年增加22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由财政代编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中介服务费改由财政局列入部门预算编报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财政专业服务工作、财政基础业务工作、财政支付中心大厅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1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3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1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更新购置1台应急保障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5.23万元,比上年减少64.2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及运行经费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1.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将更新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项目支出涉及到的功能科目: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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