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负责开设和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记录、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承担预算资金集中支付业务;
2.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统一开设和管理,承担实施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3.负责接受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预算资金额度内的支付指令,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4.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往来款项等资金的归集、拨付及相应的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往来款项等资金的归集、拨付及相应的会计核算工作;
6.负责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归集拨付过程中,与银行的结算,定期与行政事业单位核对各项存款余额,保证账账相符和资金核算的真实、准确;
7.负责编报、分析、提供全区财政性资金收支基本情况的信息资料,反映财政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决策。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人员编制10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渝中区财政局委派,不占支付中心编制)。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6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80万元,比2022年增加1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0万元,比2022年减少5.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5万元,比2022年增加17.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影响业务减少,凭证使用量减少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财政支付中心运行经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项目支出涉及到的功能科目: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爽 联系方式:023-6370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