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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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渝中区财政局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渝中区财政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强化公开时效,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主动公开

202211日至20221231日,渝中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如下:区财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1条;政策文件2条,分别是《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代理记账行政许可36条;政府采购目录1条,政府采购实施情况4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12条,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区级预算信息5条、决算信息2条,根据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公开了《重庆市渝中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暨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暨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及变动有关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及《重庆市渝中区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区财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信息3条、决算信息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区财政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对外发布文件均需填写《信息报送审批单》,依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凡需上网公开的信息文件均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签,层层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事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确保制发的每一份文件都标明信息公开属性,精确掌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划分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区财政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科室负责推进,相关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集约化平台的信息上传工作,定期更新部门动态,及时维护区财政局政府网站子页面,2022年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更新部门信息27条,积极做好财政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的宣传,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性。

)监督保障

2022年,区财政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单位年终评优工作挂钩,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制度,组织局内专人和分管领导及时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渝中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

对此,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借鉴优秀单位的成功经验,创新拓宽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的展现形式。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切实增强全局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同时,各科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及时向办公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和文件,确保公开及时、到位,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财政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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