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记录着岁月的点滴,是珍贵的历史见证。档案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站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实施条例》已于2024年1月12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区财政局积极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学习《实施条例》,将《实施条例》纳入业务培训内容,支持引导相关工作人员订阅学用《实施条例》单行本及释义等权威资料,拓展学习司法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专家署名文章等内容,系统深入学习、科学精准掌握规定精神。
二是对标落实。根据《实施条例》,全面梳理本单位档案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自身工作与《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相互衔接协调、有效落实。按照区档案馆要求,积极进行2014年至2019年文书、会计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积极进行1985年至1988年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
三是长效推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档案工作各方面和各环节,健全党领导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区财政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场所和设施,确保档案不受损坏。积极组织本单位档案人员参加档案工作相关培训学习,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