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财政: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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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活动,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近日发布了《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渝中财库〔2024〕34号),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调“谁采购、谁负责”,要求采购单位全面承担起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

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意向公开、需求调查和质疑处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积极落实各类政府采购政策,有效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要求采购单位支持中小企业,确保其在政府采购中获得公平的机会;提前公布采购意向,以提高透明度和预见性;严格进行需求调查,确保采购文件的质量,并有效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中标结果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无故拖延;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单位应及时组织履约验收,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从政府采购活动源头正本清源,有效控制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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