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财政:多措并举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0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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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认识,重视生态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从资金安排上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支持全区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发挥财政职能,履行资金保障职责。每年将涉及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大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围绕打造渝中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2025以来,全区累计投入区级生态环保相关资金10.9亿元。其中污染防治投入8.75亿元;生态修复投入1.42亿元;环保能力建设投入0.73亿元。

强化沟通对接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无废城市”建设等上级资金重点支持领域,积极研究项目方案,精准策划储备优质项目,全力争取各类上级资金。2025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85亿元,有力推动地下管网建设、全球环保基金示范项目(西部唯一)等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绿色采购制度。我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各单位采购节能及环保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凡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规定认可的节能及环保产品,按每符合一款加0.5分,最高4分给予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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