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和全区公共资源项目目录承接各类资源交易活动,保证必要的见证服务,对交易资料进行备案;
2.负责抽取专家,对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维护招标投标现场秩序,制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4.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投诉等;
5.承办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三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业务一科(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部分产权交易服务)、业务二科(负责全区集中采购代理和政府采购服务)。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2.06万元,支出总计372.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0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2.0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2.2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7.90万元,占50.50%;项目支出184.15万元,占49.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2.0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2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83万元,下降21.49%。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83万元,下降21.49%。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7万元,占88.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76万元,下降24.22%,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2023年中心城区交易平台将进行机构改革,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中心部分工作暂缓,部分项目暂不启动,部分项目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有所调整,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71万元,占5.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加该同志一次性退休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9.63万元,占2.5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3.03万元,占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追加2023年4月退休人员1人在职期间未缴满月数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追减该人员4-12月相应费用,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1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需求新增电子信息化设备后电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加21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落实落细市委“一号工程”,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接待四川乐山、巴中、岳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开展党建共建合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等,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四川乐山、巴中、岳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开展党建共建合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21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落实落细市委“一号工程”,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接待四川乐山、巴中、岳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开展党建共建合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落实落细市委“一号工程”,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接待四川乐山、巴中、岳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开展党建共建合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1.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费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线培训班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72.0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殊023-6376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