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渝中区促进楼宇(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促进楼宇(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促进楼宇(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推动楼宇载体提质增效、促进特色产业集聚、提升综合服务效能,打造更高水平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渝中区实际,特制定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渝中区行政辖区内的商务商业楼宇(为商务商业活动提供空间、设施及配套服务的建筑)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主要措施
(一)鼓励楼宇改造盘活更新
1.提质扩能商务楼宇,支持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5年以上、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商务楼宇公共区域开展绿色化改造。根据楼宇在绿色改造方面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阶段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引领传统风貌区、山城老街区焕新升级,老旧厂房、闲置低效楼宇盘活更新,以及特色产业园、新型楼宇工业转型发展。根据风貌区、楼宇、产业园等在更新改造方面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阶段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建设品质消费载体,支持建成并正常使用5年以上的存量商市场、购物中心实施大面积或整体改造更新,鼓励核心商圈临街店铺改造升级,提升商圈美学品质和消费体验。根据存量商市场、购物中心在改造更新方面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阶段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核心商圈临街店铺改造升级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单个品牌门店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整合楼宇分散产权
4.推动楼宇产权整合,鼓励企业通过整体租赁或购买等方式,对产权分散的商务商业楼宇进行整合运营。根据运营主体对整合面积、整合后经营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阶段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鼓励运营机构聚企兴楼
5.引导楼宇运营主体根据区域定位和自身资源打造专业(特色)楼宇。鼓励楼宇运营主体申报市级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特色“星级”楼宇,经综合评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6.积极集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鼓励楼宇业主、运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企业集聚、吸纳就业、业态整合等方面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7.“揭榜挂帅”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鼓励运营主体积极参与特色集聚区、“两业融合”标杆示范区打造,经综合评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提升楼宇管理水平
8.参照“楼均论英雄”评价结果,根据楼宇综合评价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9.积极提升楼宇(园区)服务水平、优化配套设施,对楼宇进行数字化改造、建设智慧运维平台、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楼宇运营主体服务能力提升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四、其他
(一)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政策实行申报认定制,申报认定工作按年度开展,区发展改革委应每年明确申报指南及相关规则。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综合审核认定后予以兑现。
(三)申报政策的企业,同一项目同时满足本政策多个条款或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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