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精神引领事业发展,以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改革,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营造学法用法良好环境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读物,结合法制理论培训、考试及“法制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保密法以及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同时,向全区项目部门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宣传《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干部职工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完善规范项目决策程序。按照“规范细化项目决策程序”的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细化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重点完善和规范项目立项、概算控制、建设标准、招投标、投资变更等五个方面内容。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参考市级“四个一批”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对标对表完善我区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区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审批105个,其中审批可研23个,总投资9.91亿元,审减率5.9%;审批概算82个,总投资43.44亿元,审减率9.7%。严格落实优化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要求,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476个,总投资171.09亿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截至目前,已完成60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备案,顺利实现56个项目招标、总合同金额30.33亿元。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拟定《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政务服务提优、法治环境提能、市场活力提升、创新赋能提质、要素保障提效、信用建设示范六大工程。对标市级要求,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拟定38项重点任务。成功举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创新打造“宜商锦渝”品牌,推动渝中与锦江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司法办案等方面形成合作清单,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梳理整合可利用的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与我委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相匹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及时准确,2024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00余条。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及时作出了回复处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领导带头引领
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发展改革法制工作的行动指南,将法制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主要领导坚持落实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带头学,管好队伍。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二)高标准执行民主集中制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提交委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2024年,召开30次党组会议、17次办公会议,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成员明确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确保决策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检验。同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2024年,按照要求对《渝中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文件予以废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还有差距,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
二是学法普法方式相对单一,通过传统方式开展集中学习较多,采用专业人员开展讲座培训、实地参观学习等学法普法方式还不够经常。
三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还不完全匹配,委内专业性的法治人才还相对缺乏,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强化学用结合,着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推动各项发展改革任务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职权法定,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效能。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实时跟进市级建立公共信用指标体系和共享开放机制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情况。推广“信用+执法”的适用范围,强化信用体系作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