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公安分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办事;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内总体治安形势良好;综合分析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予以侦控打击;负责对黑恶势力、邪教组织进行侦控,有犯罪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主管辖区内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涉毒案件的侦查;主管辖区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行业的管理;主管辖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进行及时处置;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警卫工作,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主管辖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负责对辖区内涉及互联网、计算机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以及发布不实公众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指导辖区内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的公安队伍建设,制订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行为,查处违纪案件;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渝中区公安分局系正处级单位,下设正处级机构2个、副处级机构3个、科级机构38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60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600.5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099.26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4,600.47万元,上年结转7,498.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60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3,9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099.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732.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66.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60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00.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2,09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79.65万元,比2022年增加8,73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公务员基础绩效及年度绩效等导致增加、伙食费增加、福利费标准增加以及上年结转,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320.94万元,比2022年增加3,36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警务实战化建设及运行,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办案遣送费、办案消耗费、刑事技术室鉴定耗材、禁戒毒等办案支出、维护稳定、警务实战化建设及新战训基地运行等重点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505万元,比2022年减少646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万元,比2022年减少6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9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478.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变动、伙食费以及福利费标准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7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67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23.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600.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41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0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5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朱婷 联系方式:023-6394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