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公安分局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查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参与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参与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边防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区的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管理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组织和指导全区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区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为副厅级机构,共有内设机构95个,其中:正处级机构19个,副处级机构15个(含派出所),正科级机构6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6,32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327.7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8.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58.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6,32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2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3.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8.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67.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09.8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27.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27.77万元,比2025年增加7,21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83.86万元,比2025年增加1,46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民警及离退休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243.91万元,比2025年减少1,009.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办案遣送费、办案消耗费、刑事技术室鉴定耗材、禁戒毒等办案支出、维护稳定、派出所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055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比2025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电车后燃油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9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488.75万元,比上年增加919.2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民警人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97.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19.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797.5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19.57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7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43.9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41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49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朱婷联系方式:023-63940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