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当前突出户口问题的通知》(公传发〔2021〕170号)、《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公规〔2022〕2号)之规定,为严密户口登记管理,保证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唯一性、准确性。对我辖区已核实为重复户口的以下人员注销户口事宜作如下通告:
(一)重复户口人员:
经核实,李林蓉,女,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2****1724,户口所在地重庆市渝中区下徐家坡43号附1号13-2,系虚假户口。该人原籍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坡头镇堰塘村委会。2014年1月8日因夫妻投靠迁往重庆市梁平区福禄派出所,2018年4月因购房迁入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派出所下徐家坡43号附1号13-2。
(二)请本人或亲属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户口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三)逾期不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注销其户口;当事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两路口派出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