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来源:渝中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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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办理付强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付某报警称自己202495日报案称在重庆市渝中中区家中被刷单诈骗,受害人通过中信银行卡6217731204361899账号转账到一级卡账户姓名申德才的济宁银行6231161300004239483的账号8750元;通过中信银行账号向一级卡账户雷莎莎的广东南粤银行6231288400004463188的账号汇款了23800元。以上总共被骗33975元。

经重庆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资金梳理,一级卡账户申德才向二级卡户名:舒启蒙,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6217788305803483416转账5000元,限额冻结5000元,本案资金在该账户内,该卡后续有资金汇入;一级卡账户雷莎莎向二级卡户名:唐伟,中国银行卡:6216697600006254735转账3700元,限额冻结3700元,本案资金在该账户内,该卡后续有资金汇入;向二级卡户名:高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6217993000427361657转账5000, 限额冻结5000元,该卡后续有资金汇入,现该账户资金5058.39元为本案限额冻结资金。以上涉案账户已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依法冻结。

以上资金流水流向清晰,权属清楚明确,因为后续有资金汇入,且限额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为限额冻结,且后续有资金汇入,需要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付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日至2025131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联系人:陈警官、何警官,联系电话:1388362173115023546255。

特此公告。

渝中区公安分局上清寺派出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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