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建,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宣传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六)按法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协调完善所监管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健全完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九)依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产权界定、登记、交易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以及财务管理、清产核资和统计等工作。
(十)负责所监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2、单位构成:国资委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科室(综合科、企业监管科、企业发展科)。行政编制人数9人,实际在职人数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4万元,比2018年减少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1万元,比2018年减少8.1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2019年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改革等减少;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18年减少24.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等已于2018年完成。
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国资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国资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同上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18年减少13.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8年增加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18年增加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14.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原超期使用的公务用车予以报废。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78万元,比上年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0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渝中区国资委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5.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项目支出涉及到的功能科目: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50799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玉萍 联系方式:6373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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