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国资委主要职能是: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2、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建,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宣传工作。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6、按法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协调完善所监管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健全完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7、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9、依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产权界定、登记、交易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以及财务管理、清产核资和统计等工作。
10、负责所监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区国资委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科室(综合科、企业监管科、企业发展科)。行政编制人数9人,实际在职人数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35万元,比2019年增加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8万元,比2019年增加 3.4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1名,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58万元比2019年 减少2.91万元,主要由于2020年减少组织事务项目经费。
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9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7万元,比上年增加 7.9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58万元。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庆荣 联系方式:6385769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