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331532394M/2026-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2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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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国资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2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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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2.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宣传工作。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6.按法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协调完善所监管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健全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7.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9.依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产权界定、登记、交易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以及财务管理、清产核资和统计等工作。

10.负责所监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区国资委现设有3个科室:综合科、企业发展科、企业监督科,现有行政编制人员7人,聘用人员0人;下设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员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9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40万元,主要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20.03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3.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9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58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0.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4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0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58万元,比2025年减少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63万元,比2025增加20.0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95万元,比2025减少1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监管项目经费减少项目完结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3.01万元,比2025减少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比2025减少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2025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5减少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79万元,比上年减少3.41万元,主要原厉行节约,办公费、印刷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辉  联系方式:023-6385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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