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厘清政府与企业的权责边界,持续巩固发展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渝中区人民政府决定,重庆渝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企业依照市场法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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