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市泽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期满复审 (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1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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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泽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城建〔2007250号)、《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委对单位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期满复审(告知承诺制)进行了审查。按照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经审查,申报材料及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准予你单位继续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经营活动,并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渝燃安(2011)第0069,有效期为20211120日至20261119行政许可决定后30日起60日内我委将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对你单位是否按照承诺达到全部许可条件进行核查。如若未按承诺达到全部许可条件须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办理注销等手续。被撤销行政许可的,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希望单位不断加强和完善管理体系,确保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经营活动安全无事故

特此批复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1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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