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采区范围
(一)外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长江、嘉陵江水域(外环江津长江大桥、鱼嘴两江大桥、水土嘉陵江大桥以内的长江、嘉陵江河道水域)。
(二)河道名录涉及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三)河道名录涉及的跨江(河)桥梁上下游保护河段范围涵闸、泵站、取水口、排水(污)口,水文站、水文观测断面国考市考水质监测断面,堤防、护岸、沿江公路、河道(航道)整治建筑物,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渡口、码头、锚地、轮渡区,过江电缆(光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
禁采期时段
(一)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天禁采,其余时段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采。
(二)长江干流河段在长江寸滩水文站流量大于25000立方米/秒的时段禁采,其他河道在每年汛期超过警戒水位时段和涉及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时段禁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