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教办〔2023〕36号
重庆市渝中区捌叁教育培训中心等5家培训机构:
你们报来关于变更事项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渝中区民办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你校软硬件的审查情况,区教委第10次办公会研究认为基本符合变更条件,原则同意你们5家机构事项变更。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人民群众认可的民办培训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捌叁教育培训中心”名称变更为“重庆市渝中区盛学教育培训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小森外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由“重庆市星之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星之森文化传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校长由“李漪星”变更为“李纪亨”;
重庆市渝中区好而学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校长由“朱巧玲”变更为“郑晓燕”,办学内容由“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变更为“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科技类:编程)”;
重庆市渝中区三中英才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内容由“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美术、书法、口才表达、音乐、舞蹈;科技:编程)”变更为“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美术、书法、口才表达、音乐、舞蹈、戏剧表演;科技类:编程、科学素养)”;
重庆康桥阳光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内容由“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播音主持、演讲演绎、朗诵、艺术表演、戏剧表演、歌曲表演)”变更为“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播音主持、演讲演绎、朗诵、艺术表演、戏剧表演、歌曲表演;科技类:编程、科学素养)”
此复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