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4〕30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调整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原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调整为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补助标准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调整为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
3.“爱心午餐”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原补助标准小学1700元/年,初中1575元/年,调整为小学1575元/年,初中1450元/年。
二、提交材料
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附件1-3(纸质表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公庆华 邮箱:345631313@qq.com
联系电话:63835253
附件:
1.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标)汇总表
2.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调标)汇总表(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爱心午餐”资助(非寄宿非建卡学生调标)汇总表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