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报送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2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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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430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调整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原补助标准小学1000/、初中1250/,调整为小学1250/年、初中1500/年。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补助标准小学500/、初中625/,调整为小学625/年、初中750/年。

3.“爱心午餐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原补助标准小学1700/,初中1575/,调整为小学1575/年,初中1450/年。

二、提交材料

请于2024628日前将附件1-3(纸质表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公庆华       邮箱:345631313@qq.com

联系电话:63835253

附件:

1.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标)汇总表

2.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调标)汇总表(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爱心午餐资助(非寄宿非建卡学生调标)汇总表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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