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区督学要监督指导责任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收集师生及家长对责任区学校教育教学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责任区学校及主管部门反馈有关情况。
二、做好计划总结。责任区督学应在学期初制订本期督导工作要点和月工作计划,经责任片区集体审定后实施,并报区督导室备案。每月底完成工作小结、每学期终完成工作总结,并报区督导室备案。
三、开展督导检查。责任区督学每月应对每所责任区学校至少开展2次实地督导,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并作好督导记录。认真填写《重庆市渝中区责任督学督导记录表》《重庆市渝中区责任督学观课记录表》《重庆市渝中区责任督学访谈记录表》等《督学工作手册》内容。
四、加强服务指导。责任区督学要做好与责任区学校的沟通衔接,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全面了解责任区学校工作,及时总结责任区学校成绩,推广典型经验。要引导学校确立发展目标,找准发展定位,挖掘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要主动为责任区学校服务,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为责任区学校排忧解难。
五、畅通信息渠道。责任区督学要坚持定期走访联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耐心答疑解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做好记录备案,及时转办、督办、催办。要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各种形式,适时了解群众对责任区学校的满意度。
六、开展督导约谈。责任区督学对责任区学校存在的问题,可下达经区督导室审定的《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督导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多或相关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区学校责任人可进行约谈,并填写《重庆市渝中区责任督学约谈情况登记表》;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重大事项需报告的,填写《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督导情况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区督导室。
七、加强学习研讨。责任区督学应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要同区域内的督学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八、严格工作纪律。责任区督学应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督学良好形象。要倡扬务实创新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道正派。坚持廉洁督导,不接受可能影响对责任区学校公正督导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