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5017394/2024-00009 发布机构 渝中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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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 渝中区示范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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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重庆市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更好地发挥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区域内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加快推动渝中区普事业发展,依据《渝中区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4渝中区示范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1025日—1124日。

二、申报类别

示范科普基地类项目。

三、资助方式

项目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科普项目承担单位须先行投入资金完成科普项目相关工作)。

四、资助强度

示范科普基地类项目一般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5万元项目申请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能超出项目实际支出经费的50%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是、区级科普基地,且依托单位为渝中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申报项目应是渝中区内实施项目,要求符合《渝中区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2024渝中区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

3.申报单位达到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每个市、区级科普基地限申报1项示范科普基地类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达到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无逾期未结题的级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申报科普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科普项目不超过1项。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签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6.已支持过的科普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六、申报方式

(一)申报地点  区科技局企业服务科(渝中区和平路162号通和睿庭办公楼10207室)负责本区内科普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和立项等相关工作。(二)申报材料1.渝中区科技传播与普及专项申报表;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申报单位介绍,科普人员队伍情况,科普场地及设施设备照片,项目自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效果证明材料,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开展科普活动的图文资料等,以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WORD版)报送区科技局,联系邮箱58171414@qq.com

(三)申报时间202411241800截止。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且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开发及应用中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3.凡发现科普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的,可向纪委监委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八、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企业服务科:63765284

附件: 12024渝中区示范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渝中区示范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模板)

3.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410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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