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民审〔2025〕69号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你单位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业务范围由原“开展非遗保护传承、调查研究、信息发布、培训咨询、对外交流、活动策划、会展服务、会议服务、文化服务;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非遗项目;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活化利用;开展文化遗产综合培训、数字化保护;推动“非遗+物质遗产”融合展示,承接政府委托的文化遗产相关项目,助力区域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变更为“开展辖区内文物保护、利用研究及价值阐释相关工作;开展非遗保护传承、调查研究、培训咨询、宣传交流等;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文物保护及非遗项目;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活化利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综合培训、数字化保护;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文化遗产相关项目”。
此复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