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民政法律、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治理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重庆市渝中区社区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区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社会组织、殡葬、社会救助、地名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开展民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3,410.66万元,支出总计13,410.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51.91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开展社区便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款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3,41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48.87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开展社区便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0.6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3,410.6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751.91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其中:基本支出481.64万元,占3.6%;项目支出12,929.02万元,占96.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10.6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51.91万元,下降48.7%。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社区便民中心建设专项款及民政对象补助专项债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9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7.36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部分民政对象资金预算调剂至各个街道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6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民政对象补助资金标准调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9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7.36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部分民政对象资金预算调剂至各个街道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6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部分民政专项资金在次年拨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36.27万元,占9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1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部分民政对象资金在次年拨付。
(3)卫生健康支出21.8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20.1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4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工资福利改革等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4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9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更新、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1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51.52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本年支出1,21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54.56万元,下降88.1%,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5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检查执法等工作任务增加,以及救助车车龄较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0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检查执法等工作任务增加、救助车车龄较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民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考察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临时接待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3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培训等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印刷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9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12928.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致。下一步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各科室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质量;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部门内部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四是在社区组织更多各类政策宣讲,程序办理流程公示,及时与群众沟通,帮助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基层,加大走家进户覆盖率,了解群众需求,增加更多精神与人文关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及内容。
(1)部门整体绩效
(2)人生关怀-生活困难关怀(低保)
(3)城镇定救、临救(残保金)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全年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强化精准救助。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困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三级管理责任机制、大力推动机构养老服务量质齐升、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特困人群福利工作。三是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四是抓好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划地名管理,优化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五是保质保量完成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工作。
(2)人生关怀-生活困难关怀(低保)自评情况:严格落实人生关怀相关政策,发放慰问礼包,出生关怀、节日关怀、生活困难关怀等覆盖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较高,完成全年目标。
(3)城镇定救、临救(残保金)自评情况:及时发放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应救尽救,救助对象档案管理率达100%,完成全年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383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