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区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社会组织、殡葬、社会救助、地名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开展民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渝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渝中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009.87万元,支出总计15009.8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59.87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决算加入了渝中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数据。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4714.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64.7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2024年决算加入了渝中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61.16万元,占96.2%;事业收入553.63万元,占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95.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009.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59.87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决算加入了渝中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数据。其中:基本支出1506.6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13503.27万元,占9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61.1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300.5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决算加入了渝中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数据;二是民政对象救助对象补贴标准提高及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0.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25.8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对象救助对象补贴标准提高及人数增加,二是追加了小泉福利院办证需缴纳的土地价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00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预算资金调剂至街道使用,二是预算的对象资金调标部分实际调标时间较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0.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25.8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对象救助对象补贴标准提高及人数增加,二是追加了小泉福利院办证需缴纳的土地价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00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预算资金调剂至街道使用,二是预算的对象资金调标部分实际调标时间较晚。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收到党建经费,二是收到宣传部补助的520集体颁证仪式活动服务费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48.04万元,占9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11万元,下降3.7%,一是部分预算资金调剂至街道使用,二是预算的对象资金调标部分实际调标时间较晚。
(3)卫生健康支出34.3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调标。
(4)住房保障支出39.1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7.50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抚恤金支出减少,人员退休减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70.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78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2024进行了账务调整,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精确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更新、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11.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4.69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承接了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该笔资金系福彩公益金。本年支出1311.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4.69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承接了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该笔资金系福彩公益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省市地区到我局考察调研民政工作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是全国救助通试点等工作到我局考察学习的单位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新增老龄工作会议及养老提升行动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3万元,增长165.4%,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了燃气安全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印刷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67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2024进行了账务调整,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精确的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救助(包括城镇定期救助、临时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相关资金(定救/临救/低保)、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培育与项目管理等多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上述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4367.41万元,最终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等次评定为“优”。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方面仍不够精细,整体目标未按科室或部门进行逐级分解与统筹整合;部分指标值(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未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实际执行与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偏差;对易受外部因素影响的目标(如“项目完成率”),未设定合理的浮动区间(例如“基准值±5%”)。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精准设置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依据评价结果优化下一年度预算分配;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绩效目标设定及考核体系的培训,提升预算申报与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强化内部各科室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循预算编制制度,推进全面绩效管理,优先保障固定性、刚性支出(特别是对象类补助经费),从严控制变动性、弹性支出项目,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四是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绩效管理,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37721




